依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,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登录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提交公安备案申请。
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请下载 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。
公安网站备案 33 项填写样例表请查看 样例表。
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。
论坛、微博、博客填选二级;其他类型网站全部选填三级。
请根据网站实际开展的业务项真实选择填写:
若如果您的主机是在阿里云购买,办理公安备案的域名是通过阿里云在工信部备案,阿里云信息如下:
若您办理公安备案的域名是通过阿里云注册,阿里云信息如下:
如果您的网站制作、网站内容更新、技术支持是第三方公司提供,需要填写第三方公司名称和联系电话。
如果您的网站制作、网站内容更新、技术支持是您公司(或个人)完成,请您填写您公司(或个人)名称和联系电话。
网站服务器存放物理地址为您购买服务器时选择的地域的具体地址。如您的服务器地域为华北 2,则对应城市为北京。具体地址,请在控制台提交工单,或拨打服务电话 95187 咨询。
服务器台数根据您在阿里云购买的实际服务器台数进行填写。
根据您服务器所在地区填写服务器所在地区的网安代码:
如需申请合同,请登录进入 阿里云管理控制台 > 费用中心 > 合同申请。
具体申请流程,请参见 合同自助申请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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